云南省邮政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有效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标准和规范设置信报箱的,由邮政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邮政管理机构指定有关单位设置,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