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邮政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有效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同步建设邮政服务设施的,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不得进行项目综合验收。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