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邮政条例/第三章 邮政服务第二十五条有效邮政企业应当建立邮政普遍服务质量自查机制,并按照有关规定向邮政管理机构报送自查报告。邮政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邮政管理机构报送相关统计资料。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