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邮政条例/第三章 邮政服务第二十三条有效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接收邮政企业从业人员投送除信件外的邮件时,在验视邮件外包装完好后签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发现外包装破损,有权当面开拆验视,发现内件短少、损毁或者与运单不符时,可以拒绝签收,并在运单上注明原因、时间,签署姓名。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