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经济开发区管理条例/第三章 规划管理第十三条有效开发区必须按照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划面积,分期开发,节约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及空间资源。土地资源不得多征少用,征而不用。开发区的规划人口要与规划的面积相适应。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