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第四章 教育和人才培养第三十九条已废止高等学校应当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对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等优秀知识产权项目的发明人、设计人,招生时可以优先录取,并作为在校学生学分奖励、奖学金评定的条件。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