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第四章 教育和人才培养第四十条已废止鼓励、支持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以及其他组织选派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学习先进科学技术,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能力,推动自主创新知识产权的商品化、产业化。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