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四章 矿山事故处理第三十条已废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矿山企业和有关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事故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件,必须做出标志,事故现场的清理,须经事故调查组同意。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