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健全公证诚信监督机制,建立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档案,并依法全面、客观、及时向社会公开。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