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条有效在风景区内从事本条例第九条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以及设置围墙、护栏、铁塔、工棚、店招、指示牌等设施,应当经风景区管理机构审核后,依法报相关部门批准。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