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技术进步的融资支持力度,优先满足国家和省重点技术进步项目的融资需求。

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上市融资、股权融资、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等方式筹集资金,开展技术进步活动。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