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企业技术进步条例/第三章 激励与扶持第十五条有效企业引进技术设备、重大技术装备生产企业进口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企业购置机器设备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以及企业从事节能环保项目所得和购置节能环保产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税前列支并加计扣除。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