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第九章 附则第五十二条已修改海岛名称的确定、发布和地名标志的设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及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