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统计条例/第四章 统计调查对象权利和义务第二十八条已修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社会公众有权查询统计资料。在统计资料法定保存期限内,政府统计调查对象可以查询其报送的统计资料以及相关信息。对查询结果有疑问的,政府统计机构、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解答和说明;确属错误的,应当予以订正。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5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