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统计条例/第四章 统计调查对象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七条已修改政府统计调查对象发现他人对外提供、泄露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其身份的资料,或者将上述资料用于统计以外目的的,有权举报。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5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