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二章 节约用能第九条已修改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应当进行合理用能专题论证。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的设计和建设,应当遵守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7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