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改善环境第二十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环境的保护与建设,实施村寨和庭院绿化工程。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公共卫生设施、实行垃圾集中堆放处置和牲畜厩养。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