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第二章 工作职责第六条已废止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公益宣传,树立良好社会风尚,形成互助互爱的社会氛围。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