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公民的捐献意愿、捐献行为受法律保护和社会尊重。鼓励公民捐献人体器官,有关单位和个人对捐献人体器官的行为应当给予支持。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