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云龙水库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七、八、九、十项规定的,由禄劝县、武定县人民政府承担云龙水库保护管理职责的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