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至第八项,第二十三条第一、二、三项,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的,由当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根据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由禄劝县、武定县人民政府承担云龙水库保护管理职责的机构按照批准的范围、职权予以处罚。

附则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