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示地方性法规案办法第七条有效通过新闻媒体公示的法规草案,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机构负责征集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并转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归纳、整理。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