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价格监测条例/第三章 监测实施第二十二条有效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价格监测预警制度的要求,制定本辖区应急监测工作预案,建立健全价格监测预警网络,加强分析预测,及时发现价格异常波动倾向。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