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中医药条例/第二章 保障和促进第九条已修改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蒙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理顺管理体制,配备蒙医药中医药专业的管理人员。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