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中医药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卫生、教育、文化、科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及蒙医药中医药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组织应当通过多种途径宣传蒙医药中医药,扩大蒙医药中医药在国内外的影响。每年10月22日世界传统医药日期间,自治区应当重点开展蒙医药中医药宣传活动。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