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中医药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发展蒙医药中医药事业应当按照蒙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坚持保护、扶持、发展的原则。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