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紫金科技人才创业特别社区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已废止单位或者个人弄虚作假,骗取政府优惠政策或者扶持资金的,依法予以追回并追究法律责任。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0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