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紫金科技人才创业特别社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特别社区的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以及创业创新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