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第十条已废止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由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2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