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第六章 应急管理第四十六条已修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制定电梯应急预案。使用单位、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根据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电梯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组织应急演练。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