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第二章 生产和销售第十条已修改电梯销售单位应当建立电梯进货查验制度和销售台账,并对其销售的电梯质量、来源合法性负责。电梯销售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约定售后服务事项。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