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已修改

电梯销售单位应当建立电梯进货查验制度和销售台账,并对其销售的电梯质量、来源合法性负责。

电梯销售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约定售后服务事项。

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