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第二章 集体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条有效签订集体合同的协商代表每方3至10名,双方人数对等,并各自确定首席代表。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