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废止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全市统一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系统,制定统一的房屋权属登记及其产籍管理技术规范。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9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