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第七章 监督考核第五十条有效爱国卫生监督考核采取专业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爱卫办应当向社会公布监督考核结果。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