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第七章 监督考核第四十九条有效爱卫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考核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爱卫会应当建立委员会会议、工作报告、重大事项协调、督查考核和社会监督等制度,加强爱国卫生监督考核工作。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