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已修改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擅自改变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用途的,由国土资源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依法予以处罚。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