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五章 应急管理第四十三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置联动机制。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制定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报市建设、交通运输、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