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九条有效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