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鼓励、支持社会资金参与城市照明建设、维护和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节能、环保的城市照明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开展绿色照明活动,提高城市照明的科学技术水平。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