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城市照明设施发生故障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的,由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