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城市照明设施监管和故障处理监督检查,保证城市照明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