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旅游业促进条例/第三章 政策扶持与市场促进第三十一条有效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为职工旅游休闲创造条件,促进旅游休闲消费。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6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