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粮油流通安全条例/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九条已修改粮食、食品药品监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建立粮油质量安全监测、抽查、品质调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粮油质量安全监测、抽查和品质调查等费用,不得向抽查和调查对象收取。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0月16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