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条例/第三章 信息公开第二十条已废止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公共信用信息应当按照公共信用信息公开目录和规范依法公开;公开目录以外的,依申请查询。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