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条例/第三章 信息公开第十九条已废止市信用信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信息提供主体制定和发布公共信用信息公开目录和规范。制定公共信用信息公开目录和规范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