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司法机关应当依法查处职务犯罪案件,惩罚犯罪者,警示、教育其他国家工作人员,遏止和减少职务犯罪。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8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