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统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规定,统计调查项目未报经审查或备案,擅自制发统计调查表的,由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通报批评。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