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有效航空货物、航空邮件应当经过安全检查或者采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安全措施。除国务院规定免检之外,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旅客和其他人员以及其携带的行李物品,必须接受安全检查,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不得登机,损失自行承担。机场管理机构应当配置信息化检测设施,加强安全检查人员培训,提升安全检查技术水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安全检查。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0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