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七章 监督检查第五十九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义务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向有关机关检举或者投诉。有关机关应当对检举或者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对经查证核实违反义务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