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七章 监督检查第五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义务教育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实施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